從一開始的一場意外,
做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水晶指甲,
然後依照小狼喜歡閃亮亮的習慣,
選了一個除了美甲師本人以外還沒人敢用的顏色。
感想是:手變很漂亮。
聽說美甲師的母親現在愛上作水晶指甲,
因為不會斷比較方便作家事,也可以弄得很美觀。
第二次去本來只是想卸甲歸田而已,
但是美甲師非常好心的幫我讓我嘗試了光療凝膠……
這又是不同的體驗。
凝膠不像水晶指甲厚重,但是也不像指甲油容易掉。
上個兩三層以後,對去光水就有一定程度的抵抗力。
不過自己本身的指甲形狀漂不漂亮變成一個關鍵了。
然後因為我已經非常習慣譁眾取寵手上要有點顏色了,
剛好美甲師跟我說可以去網路上找點圖片跟她討論,
剛好又適逢聖誕節快到了,就試著做了一次漸層。
比我想像中的效果更好呢!
看樣子定期回診已經變成我的習慣了……
不過愛創作的我,這個機緣之下腦帶又冒出很多想法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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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美觀是一回事,作指甲其實最主要的功能是保護自己的手。
一般女生的指甲都比較薄容易斷,
其實有一點點指甲會比較方便做事。
至於我呢……
你知道的,天秤座天生就愛美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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